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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尾

  庄之蝶没想到竟让阮知非拿走了牛皮,心里总有些不美。几天里山西削面馆的老板娘再送来削面,吃起来觉得没滋味,说:“这削面怎地没以前有味了?先前等不及你送来,我就馋出口水来的。”老板娘只是笑。庄之蝶说:“是不是我吃五谷想六味了?”老板娘说:“我实话给你说了,你千万可不能对外人讲,讲了就得把饭馆封了;封了饭馆我受罪你也得饿了肚子。你觉得先前削面好吃,你哪里知道调面的汤里放着大烟壳子!”庄之蝶叫起来:“有大烟壳子!怪不得那么香的,你们为了赚钱怎么敢这样?”老板娘说:“我真后悔就对你说了!放大烟壳子是不应该,但那还不是叫人吸大烟儿,它只是让人上那么一点瘾,多来饭馆吃几次饭罢了,伤不了多少身子的。你现在还吃不吃?我就害怕你知道了,这几天没给你浇那汤料的。”庄之蝶说:“那就吃吧。”下午,老板娘真的端来了味道鲜美的削面来。
  如果老板娘不说削面汤里有大烟壳子,庄之蝶吃了只觉得可口也就罢了,知道了里边是大烟壳子熬的汤,吃了削面便觉得自己有了吸大烟的功效,便躺在床上,脑子里恍恍惚惚起来。这种感觉越来越厉害,以致弄得他常常陷入现实和幻觉无法分清。这一个晚上,他还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看着看着便觉得他往电视里走,电视里的人竟也走出来牵他进去,他于是沿着那隧道一样的四方形里深入,就看见隧道的两边有无数的小洞。有一个小洞门上,写着“扶乩”二字,便推门进去,果然里边有四个人在沙盘上扶乩。他就讥笑着扶乩有什么可信的,开始咒骂西京城里兴起的保健品,说人都入了迷津了,只想着法儿要保健自己,当然就有那么多的神功呀魔力呀的头罩、兜肚、鞋垫。现在萝卜也不是萝卜了,是暖胃壮阳的营养保健萝卜了;白菜也不是白菜了,是滋阴补气的营养保健白菜了;菜场的营业员也穿了白大褂,戴上了有红十字的卫生帽!那四个人见他口出狂言,就训斥他不要胡说,说扶乩可是灵验得很的事。他就说我写一个字,让神在沙盘上写出意思来看看!当下写一个“穴”字。不想沙盘上果真出现了一首诗来,直惊得他啊地叫了一声。这一声惊叫,庄之蝶猛地睁开了眼,又分明看见电视里还在播映着一部枪战片,知道自己刚才是在做梦的。但庄之蝶以前做梦醒来从记不清梦境的事,现在竟清清楚楚记得那沙盘上的诗句是:“站是沙弥合掌,坐是莲花瓣开,小子别再作乖,是你出身所在。”于是疑惑不定,这一个夜里被这诗句所困,倒思想起往昔与唐宛儿的来往,便又恍恍惚惚是自己去了双仁府的家里要见牛月清,牛月清不在,老太太却在院门口拉住了他说:“你怎么这么长日子不来看我?你大伯都生气了!我替你说了谎,骗他说你是去写东西了。可你到底忙什么呢?连过来转一次的时间都没有吗?周敏的女人回来了吗?我让把她的衣服和鞋用绳子系了吊在井里,她就会回来的。你是不是这样做了?”他说:“周敏的女人,周敏的女人是谁?”老太太说:“你把她忘了?!我昨天见到她了,她在一个房子里哭哭啼啼的,走也走不动,两条腿这么弯着的。我说你这是怎么啦?她让我看,天神,她下身血糊糊的,上面锁了一把大铁锁子。我说锁子怎么锁在这儿?你不尿吗?她说尿不影响,只是尿水锈了锁子,她打不开的。我说钥匙呢,让我给你开。她说钥匙庄之蝶拿着。你为什么有钥匙不给她开?!”他说:“娘,你说什么疯话呀!”老太太说:“我说什么疯话了?我真的看见唐宛儿了。你问问你大伯,你大伯也在跟前,还是我把他推到一边去,说:你看什么,这是你能看的吗?”庄之蝶就这么又惊醒,出得一身一身冷汗,就不敢再睡去,冲了咖啡喝了,直瞪着眼坐到天明。
  天明后庄之蝶去找孟云房,他要把这些现象告诉孟云房,孟云房或许能解释清的。但益云房没在家,夏捷在家里哭得泪人儿一般。问了,才知是孟云房陪了儿子孟烬一块和孟烬的那个师父去新疆了。夏捷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告诉他说,孟烬的师父先是说益烬的悟性高,将来要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物的,孟云房是不大相信。但后来见儿子虽小,他半年里让念《金刚经》那小子竟能背诵得滚瓜烂熟,就也觉得益烬或许要成大气候,一门心思也让其参禅诵经,练气功呀,修法眼呀,倒哀叹自己为什么大半生来一事无成,一定是上天让他采服伺开导孟烬的,遂减灭了做学问的念头。孟烬的师父要领了孟烬去新疆云游,原本他是不去的,但市长叫了他去,说修改后的文章看了,修改后的怎么还不如修改前的,真的是庄之蝶丧失了写作的功能?孟云房才知庄之蝶把修改后的文章直接寄了市长的用意,也就附和说庄之蝶真的不行了,市长便指令他单独完成文章好了。孟云房回家来叫苦不迭,只草草又抄写了这份原稿寄给了市长,索性也同孟烬一块去新疆。为此,夏捷不同意,两人一顿吵闹,孟云房还是走了。夏捷说过了,就给庄之蝶再诉她在家里的委屈,叫唤她和孟云房过不成了,孟云房是一辈子的任何时候都要有个崇拜对象的,现在崇拜来崇拜去崇拜到他的儿子了,和这样的人怎么能生活到一起呢?庄之蝶听了,默不做声,顺门就走,夏捷就又哭,见得庄之蝶已走出门外了,却拿了一个字条儿给庄之蝶,说是孟云房让她转给他的。字条儿上什么也没有,是一个六位数的阿拉伯数字。庄之蝶说这是留给我的什么真言,要我念着消灾免难吗?夏捷说是电话号码,孟云房只告诉她是一个人向他打问在之蝶的近况的,是什么人没有说:孟云房只说交给之蝶了,庄之蝶就会明白。庄之蝶拿了字条,却猜想不出是谁的电话,如果是熟人,那根本用不着从孟云房那儿打听他的近况?庄之蝶猛地激灵了一下,把字条揣在口袋里,勾头闷闷地走了。
  庄之蝶没有见着孟云房,心中疑惑不解,路过钟楼下的肉食店,便作想去买些猪苦胆,若在家一合眼还要再出现那些异样现象,就舔舔苦胆使自己清醒着不要睡去。这么想着,身子已经站在了肉铺前的买肉队列里。这时候,市长正坐了车去检查古都文化节开幕典礼大会场的改造施工进展情况,车在钟楼下驶过的时候,看见了买肉队列中的庄之蝶,他头顶青光;胡子却长上来,就让司机把车停下来,隔了车窗玻璃去看。庄之蝶站在肉铺前了,卖肉的问:“割多少?”庄之蝶说:“我买苦胆!”卖肉的说:“苦胆?你是疯子?这里卖肉哪有卖苦胆的?!”庄之蝶说:“我就要苦胆,你才是疯子!”卖肉的就把刀在肉案上拍着说:“不买肉的往一边去!下一个!”后边的人就挤上来,把庄之蝶推出队列,说:“这人疯了,这人疯了!”庄之蝶被推出了队列,却在那里站着,脸上是硬硬的笑。市长在车里看着,司机说:“下去看看他吗?”市长挥了一下手,车启动开走了,市长说:“可惜这个庄之蝶了!”
  没有苦胆,这一夜里,庄之蝶吃过了削面,一睡下又是恍恍惚惚起来了。他觉得他在写信,信是写给景雪荫的。而且似乎这是第四次或者第五次写信了。他的信的内容大约是说不管这场官司如何打了一场,而他却越来越爱着她,她既然和丈夫一直不和睦,丈夫现在又断腿残废了,他希望他们各自离开家庭而走在一起,圆满当年的夙愿。他觉得他把信发走了,就在家里等她的回音。突然门敲响了,他以为是送饭的老板娘,门开了,进来的却是景雪荫。他们就站在那里互相看着,谁也没有说话,似乎还有些陌生,有些害羞,但很快他们用眼睛在说着话,他们彼此都明白来见面的原因,又读懂了各自眼睛里的内容,不约而同地,两人就扑在一起了!于是,他们开始了婚礼的准奋,就在这个房间里,他看见了她的盘着髻的、梳着独辫的、散被在肩的各式各样的发型,看见了在门帘下露出的一双白色鞋尖的脚,看见了沙发下蜷着缠搭在一起的脚,看见了从桌子下侧面望去的一双高跟鞋的脚。他催促着她去采买高级家具,置办床上用品,他就在所有的报刊上刊登他们要结婚的启事,然后他们又在豪华的宾馆里举行了结婚典礼,等晚上热烈地闹过了洞房,他却不让所有的来客走散,先自把洞房的门关了,他学着中国古人的样子,也学着西方现代人的样子,邀请看她上床,他给她念《金瓶梅》里的片断,给她看录制的西方色情录像,他把她性欲调动起来,脱光了衣服躺在床上,他开始在抚摩她的全身,用手,用羽毛,用口舌,她激动得无法遏制,他却还在揉搓她,撩乱她,一边笑着,一边拈那一点最敏感的东西,他终于在她的淫声颤语里看见了有一股泛着泡沫的汁水涌出了那一丛锦绣的毛,他便把指头在那小肚皮上蹭蹭,蹭干净了,捡起了早准备好放在床下的一片破瓦,轻轻盖了,穿衣走出去。他在客厅里大声地向尚未走散的客人庄严宣告;我与景雪荫从此时起,正式解除婚约!而且电视上也立即播放了这一声明。客人们都惊呆了,在说:你不是才和景雪荫结婚吗?怎么又要离婚?他终于大笑:我完成我的任务了!
  这一个整夜的折腾,天泛明的时候,庄之蝶仍是分不清与景雪荫的结婚和离婚是一种幻觉还是真实的经历,但他的情绪非常地好。早晨里喝下了半瓶烧酒,心里在说。在这个城里,我该办的都办了,是的,该办的都办了!
  夜幕降临。庄之蝶提着一个大大的皮箱,独自一个来到了火车站。在排队买下了票后,突然觉得他将要离开这个城市了,这个城市里还有他的一个女人,那女人的身上还有一个小小的他自己,他要离开了,应该向那个自己告别吧。就提了皮箱又折回头往一个公用电话亭走去。火车站就在北城门外,电话亭正好在城门洞左边的一棵古槐树下。天很黑。远处灯光灿烂,风却呜儿呜儿地吹起来,庄之煤走进去,却发现亭子里已遭人破坏了,电话机的号码盘中满是沙子,转也转不动,听筒吊在那里,像吊着的一只硕大的黑蜘蛛,或者像吊着的一只破鞋子。在市政府今年宣布的为群众所办的几大好事中,这马路上的公共电话亭是列入第一项的,但庄之蝶所见到的电话亭却在短短的时期里十有三四遭人这么破坏了。庄之蝶想骂一声,嘴张开了却没有骂出来。自己也就把听筒狠劲地踢了一脚,听了一声很刺激的音响。走出来,于昏残的灯光下,看那古槐树上一大片张贴的小广告。广告里有关于防身功法的传授,有专治举而不坚的家传秘方。有××代×派大师的带功报告,竟也有了一张小报,上面刊登了两则“西京奇闻”。庄之蝶那么溜了一眼,不觉意又凑近看了一遍,那奇闻的一则是:本城×街×巷×妇女,邻居见其家门数日未开,以为出了什么事故,破门而入,果然人在床上,已死成僵。察看全身,无任何伤痕,非他杀,但下身的×穴却插有一个玉米芯棒儿,而床角仍有一堆芯棒儿,上皆沾血迹,方知×妇女死于手淫。奇闻的另一则是本城×医院本月×日,为一妇人接生,所生胎儿有首无肢,肚皮透明,五脏六腑清晰可辨。医生恐怖,弃怪胎于垃圾箱,产妇却脱衣包裹而去。庄之蝶不知怎么就一把将小报撕了下来,一边走开,一边心里慌慌地跳。在口袋里摸烟来吸,风地里连划了三根火柴却灭了。风越来越大,就听到了一种很古怪的声音,如鬼叫,如狼嗥。抬起头来,那北门洞上挂着“热烈祝贺古都文化节的到来”的横幅标语,标语上方是一面悬着的牛皮大鼓。庄之蝶立即认出这是那老牛的皮蒙做的鼓。鼓在风里呜呜自鸣。
  他转过身来就走,在候车室里,却迎面撞着了周敏。两个人就站住。庄之蝶叫了一声:“周敏!你好吗?”周敏只叫出个“庄……”字,并没有叫他老师,说:“你好!”庄之蝶说:“你也来坐火车吗?你要往哪里去?”周敏说:“我要离开这个城了,去南方。你往哪里去?”庄之蝶说:“咱们又可以一路了嘛!”两个人突然都大笑起来。周敏就帮着扛了皮箱,让庄之蝶在一条长椅上坐了,说是买饮料去,就挤进了大厅的货场去了。等周敏过来。庄之蝶却脸上遮着半张小报睡在长椅上。周敏说:“你喝一瓶吧。”庄之蝶没有动。把那半张报纸揭开,庄之蝶双手抱着周敏装有埙罐的小背包,却双目翻白,嘴歪在一边了。
  候车室门外,拉着铁轱辘架子车的老头正站在那以千百盆花草组装的一个大熊猫下,在喊:“破烂喽—一!破烂喽——!承包破烂——喽!”
  周敏就使劲地拍打候车至的窗玻璃,玻璃就拍破了,他的手扎出了血,血顺着已有了裂纹的玻璃红蚯蚓一般地往下流,他从血里看见收破烂的老头并没有听见他的呐喊和召唤,而一个瘦瘦的女人脸贴在了血的那面。单薄的嘴唇在翕动着。周敏认清她是汪希眠的老婆。

  完
TOP Posted: 03-20 21:58 #33樓 引用 | 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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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人和书都有自己的命运

  《废都》1993年出版,2004年再版,头尾一隔十二个春秋。人是有命运的,书也有着命运。十二年对于一本书或许微不足道,对于一个人却是个大数目,我明显地在老了。
  关于这本书,别人对它所说的话已经太多了!出版的那一年,我能见到的评论册有十几本,加起来厚度超过了它四五倍,以后的十年里,评论的文章依然不绝,字数也近百万。而我从未对它说过一句话,我挑着的是担鸡蛋,集市上的人群都挤着来买,鸡蛋就被挤破了,一地的蛋清蛋黄。
  今月今日今时,《废都》再版了,消息告诉给我的时候,我没有笑,也没有哭,我把我的一碗饭吃完。书房的西墙上挂着“天再旦”条幅是我在新旧世纪交替的晚上写的,现在看着,看了许久。然后我寻我的笔,在纸上写:向中国致敬!向十二年致敬!向对《废都》说过各种各样话的人们致敬,你们的话或许如热夏或许如冷冬,但都说得好,若冬不冷夏不热,连五谷都不结的!也向那些盗版者致敬,十二年里我差不多在热衷地收集每年的各种盗版本,书架上已放着五十个版本,他们使读者能持续地读了下来!
  十二年前,《废都》脱稿的前后,我是独自借居在西北大学教工五号楼三单元五层的房间里,因为只有一张小桌和一个椅子,书稿就放在屋角的地板上。一天正洗衣服,突然停了水,恰好有人来紧急通知去开个会,竟然忘了关水龙头就走。三个小时后,搭一辆出租车回来,司机认出了我,坚决不收车费,并把我一直送到楼下,刚一下车,楼道里流成了河,四楼的老太太大喊:你家漏水啦,把我家都淹啦!我蓦地记起没关水龙头,扑上楼去开门,床边的拖鞋已漂浮在门口。先去关水龙头,再抢救放在地板上的东西,纸盒里的挂面泡涨了,那把古琴水进了琴壳,我心想完了完了,书稿完了,跑到屋角,书稿却好好的,水是离书稿仅一指远竟没有淹到!我连叫着:爷呀,爷呀!那位司机也是跟了我来帮忙清理水灾的,他简直目瞪口呆,说:“水不淹书稿?”我说:“可能是屋角地势高吧。”司机说:“这是地板,再高能高到哪儿去?”事后,我也觉得惊奇,不久四川一家杂志的编辑来约稿,我说起这件事,她让我写成小文章,登在他们杂志上。但他们杂志在已排好了版后又抽下了,来信说怕犯错误,让我谅解。我怎能不谅解呢?也估计这个小文章永远发表不了,索性连原稿也没有要回。一年后,我从那间房子里搬走了,但那间房子时时就在我梦里,水不淹书稿的事记得真真切切。
  昨天,我和女儿又去了一趟西北大学,路过了那座楼。楼是旧了,周围的环境也面目全非。问起三单元五层房间的主人,旁人说你走后住了一个教授,那个教授也已搬走了,现在住的是另一个教授。但楼前的三棵槐树还在,三棵槐树几乎没长,树上落着一只鸟,鸟在唱着。我说:“唱得好!”女儿说:“你能听懂?”我说:“我也听不懂,但听着好听。”
  2004年1月




  部分关于《废都》的评论

  介绍一段关于《废都》的评论,有助于朋友们用正确的眼光去读这部巨著:

  一、《废都》之“废”

  《废都》的“废”是形容词,作“颓废”解当不会有大错;“都”即都城,也就是小说中所说的“西京”。作者讲的是麇聚在西京、以作家庄之蝶为首的四大文化名人的颓废故事。从题材上看,似乎没有太特别之处。然而,通读全书,我们便会发现,在这颓废故事的背后蕴含寄托了作者怎样的精神之“废”和深刻的文化失望。犹如一声感伤而悠长的叹喟,贾平凹之写“废都”中的颓废故事,他原本也想对此有所批判和超越,但是在实际的写作过程中,这种批判和超越往往蜕变为一种掩饰,甚而给予欣赏认同。
  这是为什么呢?
  自然与作家此时幻灭情绪有关。贾平凹在《废都》“后记”中说:
  “这些年里,灾难接踵而来。先是我患乙肝不愈,度过了变相牢狱的一年多医院生活,注射的针眼集中起来,又可以说经受了万箭穿身;吃过大包小包的中草药,这些草足能喂大一头牛的。再是母亲染病动手术,再是父亲得癌症又亡故;再是妹夫死去,可怜的妹妹拖着幼儿又住在娘家;再是一场官司没完没了地纠缠我;再是为了他人而卷入单位的是是非非之中受尽屈辱,直至又陷入到另一种更可怕的困境里,流言蜚语铺天盖地而来……几十年奋斗营造的一切稀哩哗啦都打碎了,只剩下了肉体上精神上都有着病毒的我和我的三个字的姓名,而这名字又常常被别人叫着写着用着骂着。”短时的生活聚积了那么多的不幸,所以作家心态和情绪上的幻灭颓唐就可想而知。投射到作品中,也就有了上述所说的精神之“废”。
  但这并非是最本质的,真正最本质的原因还是在于他丧失了作为精英作家生存的支点,无法进行自我角色定位;在世纪之交的当下,感觉到了中国社会文化有一种世纪末的“废”气,但又从精神和情感上自觉不自觉地沉醉其中而又不甘心就此颓唐和幻灭。这是最关键的。刘心武认为贾平凹创作《废都》有三个背景值得注意:第一,贾平凹在心理上、精神上面对的难题太多,只有寻找明清的那种很成熟的文化资源,求得一种解脱。第二,是他所在的西安这个城市确实具有的极为巨大的名人效应。小说所写的那些什么市长儿子、那些女人见到文化名人非常崇拜,这种情况在北京不可能出现,也很难想象,但在西安却是真实的。于是,这就造成了他那种特有的傲岸和痛苦。而这种做岸和痛苦,也只有在那个氛围中才有施展的可能。第三,是他对当下的现实失掉了把握的耐心,从一个相当具有社会性的作家,变成一个产生失望的人。
  刘心武的分析颇有道理,它为我们如何正确读解《废都》提供了某些启示。《废都》这部书,从总的来看,就是写出了文人在这种背景下的自我迷失,他们“废”的尴尬处境。从这部小说对庄之蝶悲剧性命运与结局的描写中,你可以看出作者陷入“无物之阵”之中左冲右突而找不到生存出口的幻灭心态。小说中的庄之蝶,作为一个文化人,他所渴望的一切几乎都具有了:作为作家他有名气,作为人大代表他有地位,作为图书字画的幕后经营者他不贫困,作为普通人他有朋友,作为男人他有妻子和情人。然而,优裕的生活并没有给他带来精神上的高蹈,相反,人生的绝望和幻灭像魔鬼一样附着他。为了自我救赎,他和他的朋友们只能走向宿命,在声色犬马、奇书术数中驻足流连,以荒诞来回应荒诞,而作为叙述者的作者也只能以宿命的方式安顿他笔下所有的人物。因此,这里的庄之蝶,一定意义上也就是贾平凹,是贾平凹在世纪末情绪影响刺激下自觉不自觉地放弃精神追求而堕入虚无和绝望的一个具体曲折的表现。就此而论,我们不妨是可以说《废都》是一代知识精英绝望和幻灭的挽歌,是人文知识分子世纪末颓废情绪的大曝光;贾平凹和主人公庄之蝶的心态及命运,在相当程度上已成为当今时代部分知识精英的精神缩影。雅斯贝尔斯在描绘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人们心态时指出:“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不仅欧洲到了日落西山之时,而且地球上的一切文化均处在暮霭沉沉之中,人类的末日,任何一个民族和任何一个个人均不能逃脱的一次重新铸造——不论是毁灭也罢,新生也罢——都已经被人们预感到了。”我们身处的时代也是动荡转型的时代,面对这一时代,固守神性境界固然令人钦佩,但对现实生活持怀疑和虚妄的态度也未始没有一点积极意义。因为站在宏观的高度来看,正是这种怀疑和虚妄,它可能预示了一代知识精英的又一次精神觉醒。所以我们大可不必对它予以一概否定。
  当然,《废都》在书写精神之“废”的同时,也包含了知识分子社会批判、自我批判和文化批判的严肃内容,并给出某种精神性的价值允诺。如穿插引进大量的政治民谣、顺口溜和社会性传闻,对当下干部队伍的腐败、社会风气的不正进行批判。如描写一个收破烂的疯老头所唱的一段谣儿:“一等作家政界靠,跟上官员做幕僚。二等作家跳了槽,帮着企业编广告。三等作家入黑道,翻印淫书换钞票。四等作家写文稿,饿着肚子耍清高。五等作家你潦倒了,X擦沟子自己去把自己操。”如写周敏在城头上吹出“呜咽如鬼”的悲怆神秘的埙声,写被城市文明榨得骨瘦如柴的那头老牛的哲学沉思。特别是对老牛的悲惨命运和老牛哲学沉思的有关描写,格外清晰地表现了作者对物欲横流的现代城市生活的抵牾心理,具有文化批判的意味。这对我们认识现代化过程当中都市文明的负面作用是有意义的。不懂得这一点,就无由弄懂贾平凹为什么敌视西京,将它命名为“废都”。不懂得这一点,也无由弄懂贾平凹意欲逃离眼前丑恶生活,获取新生的意向。自然,所有这一些,作为艺术成分它并未有机融入作品的主要情节之中,倒像是人为拼贴上去的。


  二、《废都》的性爱描写与精英作家的精神还俗

  《废都》性爱描写的大胆和直露,不仅在新时期,就是在整个“五四”以来的新文学发展史上也是前所未有的。小说不厌其烦地详述每次性行为的过程,从正常的性交到变态的口交都有。这对中国传统的审美阅读包括社会接受无疑是一种富有刺激性的挑战。
  如此的描写有没有意义呢?
  从文本的实际效果来看,不能说一点也没有。这主要就是:借此充分揭示“废都”之中知识分子的精神之“废”,写出他们在政治和商业两方面都无所作为的情况下只好转向对性的变态追求,在放浪形骸、自暴自弃中实现自我消解。我们不能想象,如果抽去了这些性爱文字而代之以崇高的情爱描写,那么,这部作品有关知识分子精神颓败的揭示,能像现在这样给人以触目惊心的感受;至少是变成了另外一个主题思想。从艺术角度看,这样写也有助于扩大人物的私人化空间领域,给人以某种生命本真的感觉。
  文学中的性爱是非常复杂的。性与美并非绝对对立。青年美学家潘知常指出:“从根本上讲,性与美是一致的,美的内涵就是性的内涵。这可以从人类的进化历史得到解释。就进化规律而言,个体的生存都是为了种族的繁衍,它通过否定自己来肯定种族的延续。美感正是为了完成这一使命而由大自然专设的奖励机制或曰诱惑,目的一旦达到,大自然就把这美感无情地收回,就像人一旦吃饱,进食的快感也就没有了……因此,承认性在审美活动中的正当地位,正是当代审美文化的一大功绩。而且人们还会有意识地利用‘性’,去消解传统的美。”潘知常此述是有道理的。以大家熟知的麦当娜的裸舞为例,它就具有这样反传统的意义。1992年10月,她的《性·幻想·写真集》与唱片专辑《性爱宝典》同步发行。这天是星期二,人们听到这个消息,就像当年听到珍珠港事件的发生一样震动。麦当娜也自称:她这样做是为了改变人们对性的错误态度。还自称自己是一个性革命者,只有脱光衣服才感到自在。我们可以把她的初衷理解为对当代虚伪的审美文化现状的反叛。对《废都》的有关性描写,我们也不妨可从这个角度去理解——事实上,有些同志也正是从这个角度,才肯定了这部作品性描写的意义,没有将性简单排除在美之外。
  不过,这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如果我们不加规约地将性的美学功能夸大,那就错了。其所以如此,乃是因为“美不但有与性相同的一面(过去,这一面被忽视了),而且有与性不同的一面,或者说,有超出于性的一面。人类为自己所设立的美显然要高于性的美。而且,人类真正的美不是在完成自然的美的时刻,而是在完成价值的美的时刻。”同时还在于“人类已经使性从生理进入文化,从文化的角度讲,爱的越多,爱就可能越肤浅。像用剪刀剪一张纸,剪了一次,固然可以重新来过,但毕竟天地窄多了,正因为如此,人类的性的内涵应该是两重的,而且以其中文化的内涵更为根本。”还以麦当娜的作法为例,我们虽然对她的作法表示理解,但同时还要进一步叩问:她为什么要以如此惊世骇俗的姿态出现在当代社会?看来恐怕是一种犬儒精神在作怪:即“在价值虚无的社会,以抗拒虚无的方式来掩饰自己的一无所有,发展到自己也认为真是在抗拒虚无,以至达到一种自恋狂的境地……因此,她要求观众“审美的角度来看她的裸体,只是为了掩饰自己的一无所有状态,以此为审美,也只是掩饰美在身上早已不存在这样一个事实。”《废都》中的性描写自不可与麦当娜的作法简单相提并论,但就性与美、性的生理内涵与文化内涵的关系问题上,彼此则不能不说具有某种共通的经验教训。这里除了夸饰其笔、对主人公庄之蝶与唐宛儿、柳月、阿灿和牛月清四个女人的性爱关系投入了过分的热情,生理描写过于琐细外;主要是从中赋予的文化内涵比较单薄而缺少精神性的价值允诺,有时甚至成为一种简单的性宣泄,并流露了作者陈旧落后的性观念。如写庄之蝶对女人小脚的欣赏:“庄之蝶……看那脚时,见小巧玲戏,跗高得几乎和小腿没有过渡,脚心便十分空虚,能放下一枚杏子……嫩得如一节一节笋尖的趾头……庄之蝶从未见过这么美的脚,差不多要长啸了!”类似的对女性肉体乃至生殖器欣赏、把玩的文字还有不少。另外,庄之蝶与几个女人关系,也几乎惊人地重复了古典小说中妻、妾、丫环的结构模式。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青年评论家蔡翔富有见解地将《废都》中的性爱描写,称之为知识精英开始“退出”了自我先锋的“角色规定”,“而复活了种种有关文人的传统记忆”,它使“作者回到了遥远的古代。在那里,他享受到文人的特权与荣耀,并进入文人的各种习性、癖好和游戏的生活方式之中,同时表现出男人的征服欲和对妇女的狎玩。”可见,问题不在于《废都》描写性爱,而是在于这种性爱描写本身所体现的观念是违反现代的,它丧失了应有的文化品格与艺术审美价值,内在地反映了精英作家在世纪末颓废思想影响下的“精神还俗”。
  在中国新文学史上,同样以大胆率真写性而著称的作家还有不少,如郁达夫、张贤亮、王安忆等。但他们只是把性当作一种文化的、生命的抑或道德的严肃思考对象,通过性有关行为和故事的思考来实现文学的某种启蒙功能,其关注的重心是性的形而上的精神意蕴。无论是“五四”时的《沉沦》,还是80年代的《绿花树》、《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小城之恋》、《岗上的世纪》,甚至更晚近的《妻妾成群》,在这些作品中,性是文化的,是一种道德。社会和审美的对象,负载着沉甸甸的内涵,而不是小说情节的一种调剂物。所以,在他们那里性描写无论怎样惊世骇俗,但都是极具理性和美学情致,并紧扣人物的个性和命运。这反映了作者精神上的高蹈,是与知识精英“导师”身分相吻合的。
  与郁达夫、张贤亮不同,贾平凹却以相当非理性的态度对待性。他写庄之蝶与几个女人的性关系,是通过知识分子“自恋”式的“名人效应”来叙述的。三位女性之所争相与庄之蝶发生肉体关系,主要就是因为庄是“名人”:唐宛儿羡慕庄之蝶的夫人“哪里尝过给粗俗男人作妻子的苦处”;柳月面对庄之蝶的书房则感慨地说:“让我看书,我是学不会个作家的。每日进来打扫卫生,我吸收这里空气也就够了”;阿灿在献身之后则幸福地说:“真的,我该怎么感谢你呢?你让我满足了,不光是身体满足,我整个心灵也满足了……有你这么一个名人喜欢我,我活着的自信心就又产生了。”这里,作者放纵笔墨,描写庄之蝶与几个女性之间沉酣于“爱河”之中穷情尽欲,与其说是违反现代性的一种虚假叙述(陈晓明因此将其说成是“‘名人欲’的假定满足”),不如说是知识分子在失去对社会和人类关怀激情之后的一种严重的精神虚脱。于是,他们只好醉入肉欲,半是夸张半是无奈地乞求于性事。正如庄之蝶所说:“终日浮浮躁躁,火火气气的,我真怀疑我要江郎才尽了,我要完了……身体也垮下来,连性功能都几乎要丧失了!……更令我感激的是,你接受了我的爱,我们在一起,我重新感觉到我又是个男人了,心里有涌动不已的激情,我觉得我并没有完……。”


  三、《废都》与明清文化之间的关系

  这个问题前面已经提及,这里将它单独出来,主要是为了便于更详细的探讨,借以寻找作者精神裂变与传统文化负值之间的深刻联系。
  明清文化当然是个复合体,非一两句话所能概括得了;但就主要或主导文学倾向而言,似乎可作如下两点概括;
  一是在类型上多属通俗文学范畴。作者们刻意追求流行,迎合大众,注重可读性,减低阅读接受的阻碍因素。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让读者“爱看”、“好看”和“容易看”。这一点连《红楼梦》这样伟大的作品也不例外。曹雪芹借空空道人之口就特别强调了“读者爱看”的重要性:“石兄,你这一段故事,据你自己说有些趣味,故编写在此,意欲问世传奇。据我看来……其中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亦无班姑、蔡女之德能。我纵抄去,恐世人不爱看呢?”
  二是在内容上融进了反传统、重个性、重欲望等新质。这也与明清之际以个体意识为本位的资本主义文化精神的传入密切有关。而这些内容,又直接促成了明清文学媚俗的态势,它为通俗文学的“好看”提供了强大的精神源头。因为作为一门不登大雅之堂的艺术,通俗文学的最大特点就是表现大众的基本情感与欲望,这也是通俗文学能让世人觉得“好看”的主要的前提条件。翻看《中国通俗小说书目》(孙楷第著)、《小说书坊剥》(韩锡铎、王清泉编)等小说目录学著作,稍加统计,便不难看出80%的明清小说,均属于这类作品,这也正是明清文学的主要成就之所在。
  历史有时是相似的。当中国社会推进到20世纪末,举国上下明显地形成了反传统、重个性、重欲望的世俗化的文化氛围时,我们看到,明清文学的上述这些通俗兼媚俗的形式和内容就无意成为不少作家刻意以求的文化资源。于是,一方面明清之时的武侠、讲史、公案、言情、艳情小说再度泛起,大批量地翻印;另一方面创作中模仿明清文学,致力表现本能欲望和性爱、抵牾社会伦理和道德规范的作品普遍流行,甚至在一些精英作家笔下也得到了惊人的复活,从而形成新的历史循环。贾平凹的《废都》就属于后者。它的这部近40万字的作品,尽管也有自己的创意,但在实际的写作过程中,由于作者精神意向的转移以及由此导致的想象力的不应有丧失,在许多地方存在着明显模仿明清言情、艳情小说尤其是《金瓶梅》的痕迹:
  首先,是在总体结构上《废都》与《金瓶梅》非常相似。围绕作家庄之蝶,贾平凹设置了三条故事情节线索:主线是庄之蝶与唐宛儿、柳月、阿灿和牛月清的性关系;一条副线是庄之蝶与市府、《西京》杂志编辑部、三大名人和孟云房等利益关系;还有一条副线是庄之蝶与赵京五、洪江和黄厂长的金钱关系。如此这般,这与《金瓶梅》的情节线索正好一一对应起来:在《金瓶梅》中,贯穿全书始终的三条线索也分别是西门庆与潘金莲、李瓶儿和春梅等许多女性的性关系的主线,以及西门庆贿赂官府和开铺子做生意这两条副线。它们情节线的安排,彼此如出一辙。
  其次,更有甚者,是《废都》中有些性爱情节、细节和场面,简直就是《金瓶梅》有关段落的复制。如在《金瓶梅》的“潘金莲醉闹葡萄架”中,西门庆在潘金莲的“生我之门与死我之户”中泡李子,被《废都》,移到了庄之蝶与柳月身上;西门庆让潘金莲等女性为其品玉,庄之蝶叫唐宛儿床上吹萧。
  再次,在审美境界和情趣上也模仿《金瓶梅》,显得直、露。俗,流露了浓厚的自然主义倾向。作者对庄之蝶等人的病态的性事癖好投入了过分的热情,他在大段大段地模仿《金瓶梅》的同时,也将自己的审美境界与情趣降低、滑落到《金瓶梅》的层次上。他写庄之蝶“宁在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放纵生活当然有他的用心,即反映知识分子世纪末的颓废情绪;但其过度的欣赏、张扬和怜爱,却严重地贬低了性的文化、审美的意义,致使无法达到他的原初目的,并因此而把读者堵在性的文化、审美的层面之外,停留在肉欲感官的刺激处。这是很令人惋惜的。很多读者购买《废都》,就是冲着这点而来的。这当然不能简单归咎于作者,但与作者粗鄙化的艺术导向无疑是有关的。
  从上述《废都》与《金瓶梅》关系的辨析中我们不难得知:传统文化是很复杂的,它存在着难以言传的美丑是非交葛的混沌性。这种复杂和混沌内在地制约着历代文人的创作。一方面,它“曾经帮助知识分子对抗道学,为个人的自由和解放提供了内在的超越努力,在某种意义上,还帮助了中国纯文学的建立,并提供了自己的美学情致与艺术品格。”另一方面,“一旦知识分子失去自己的精神支持,对自我的关注就会成为对个人利益的强烈维护,在传统的体制中,往往形成对政治的依附关系(帮闲),从而谋取个人在此世的世俗化利益。在非道德化的借口掩饰下,放纵自我的感官满足。而所谓的闲适,也在丧失了其美学品格后,成为责任和良知的自我逃避,并且日益地平庸和无耻。”因此,这就决定了我们对传统文化资源的继承,一定要有非常强的理性态度和批判精神,切不可醉入其中,搞盲目的顶礼膜拜。“五四”正是在这点上为我们做出了崭新的开拓,所以,它超越了传统,并建立了属于现代的精神支持与人文品格。我们今天当然不同于“五四”,但“五四”立足于现代立场,以批判的眼光审视传统文化的态度值得师法。如果不是这样,那么传统文化资源之于我们来说,效果到底如何就很难说了。这也就是《废都》留给我们的一个深刻的经验教训吧。


  《废都》曾经是一本很轰动的小说。那时的贾平凹也是最具人气的贾平凹,比而今的星们可牛多了。
  很有人说《废都》是现代的《金瓶梅》。我不知道怎么去评说,反正我都喜欢。初次看金瓶梅是在乡下一老人那里借得,很纯粹的洁本,删节很多。那时年轻,没见过几本书,知道机会很难得,我摘录了些俗语、诗词和对联。那时的感觉,比较红楼梦而言,我更看好金瓶梅。大约是生活在底层的缘故,金瓶梅反映的社会面更广些,更现实些;而红楼梦雅了,看不很懂吧,或者离我们底层人的生活太遥远。
  看废都是因为那时炒作得很凶。在文化市场买的,大约是盗版罢。(我那时很不如意地念着书,节省早点钱,礼拜天在文化市场转悠,每每花一两元买本旧而未经看过的好书。)起初是猎奇,翻翻,不经意间就被那老练而不经意的文字吸引了。好的小说,不在于它写的什么,只在于写得怎样。
  食、色,性也。性,也如同吃饭穿衣,是人生的一个主体内容,写写又何妨?
  废都里面,有不少作者打的框框,以及此处作者删去若干若干字的地方。很有些效仿张竹坡金瓶梅洁本的样范。
  这不免有自我炒作之嫌。看张竹坡金瓶梅洁本是在废都后。彼框框不比此框框,框过之后,明显就有些不通顺了。而此框框,框多框少,不碍于阅读,依然很流畅的。不能不让人认为有故意增加卖点之嫌。而据杂志上某作家言,渠看过贾先生手稿,根本就不存在删除部分。再后来看了全本的金瓶梅,在性描写上,才觉出废都仅仅是擦边球而已。当然,金瓶梅大量的具体性描写,是与当时的社会背景分不开的。
  据说,那些框框,很为作者增加了些收入。这也没什么,九十年代了,作家兜里不装几文钱,是很难在书斋里坐下去的。真正识货的,也不会就只因为框框就看轻了或看重了它,有那等专只猎奇的,掏二十块钞票翻翻框框处,也只当看了场三级片罢(不免有些不痛快,也由他去罢)。不算罪过。
  金瓶梅是本很好很好的书,但决不是人人都可以让他去看的。废都也是很好的小说,我希望大家也都喜欢,而这喜欢不要是因为那些框框和框框周围的字眼。


  【评《废都》中的那点事儿——深入分析废都中的缺失部分】作者:cfword

  《废都》,是一部80年代出品的都市小说,讲述了西京城的大作家庄之蝶和他的女人们之间发生的故事。小说中描写了大量关于男女性行为的片段,其内容细腻程度不亚于古今中外任何一部情色小说,堪称史上第一部真正的情色有感巨著。
  看过废都的朋友都知道,小说的精髓不在剧情,而是在那些口口口口口口被删除了的文字之中,作者使用了很巧妙的描写手法牢牢抓住了读者们的心灵。
  整部小说以庄之蝶的官司为主体,慢慢烘托出了庄之蝶与美艳少妇唐宛儿以及其他女子的之间的感情纠葛,其中庄之蝶与形形色色的女人们的性爱更成为了文章的焦点,小说中出现了大量的男女性爱的描写,尤以庄之蝶和唐宛儿之间的性爱描写最为精彩详细,从男女性行为时的生理状态及心理状态都有细腻的描述。
  在这些性行为描写段落中,庄之蝶和唐宛儿的性描写占了文章大部分的空间,而男女性行为的最精华部分也在两人的故事中被描述出来,
  庄之蝶,三十五岁,作家。唐宛儿,二十五岁,美艳少妇。在婚外恋的角度上来考虑,这个设定极为符合了大部分文化人心中的情感意愿,
  两个人从第一次偷情开始就出现了极多的精彩的性行为描述文字,
  大致可以分为几个阶段:做爱前的爱抚,视觉上的享受,做爱,生理感官描述,性高潮体验,做爱后。
  以下为第一段落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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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之蝶和唐宛儿的第一次偷情。文字大量以庄之蝶的第一人称的视觉来叙述。
  本章的性爱描写流程大致如下:庄之蝶和唐宛儿搂做一处、亲吻、语言上的交流、肢体上的爱抚、身体生理的感官,小段描写被删去、庄之蝶脱去唐宛儿的衣服、两人做爱、生理感官描述,期间的做爱过程被删去了数百字之多、庄之蝶歇下来和唐宛儿变换姿势、中间的过程又删去数百字、直到庄之蝶射精结束。
  剖析一:从第一段流程我们不难看出,一开始的时候就描述了庄之蝶脱去唐宛儿的衣物,但是却并没有明确指出到底是脱光了唐宛儿的衣物还是只脱去了部分衣物,文字中有记载的只有“庄之蝶开始把短裙剥去,连筒丝袜就一下子脱到了膝盖弯”这一段的描写,然后就直接的行起了好事。那么,唐宛儿的其他衣物被脱掉了还是没被脱掉呢,我们可以从文章的前面得出结论,那段写的是“妇人就把裙扣在后边解了,于是那手就钻进去,摸到了湿淋淋的一片,口口口口口口(此处删去十一字!)”,从被删去数十字只言片语中,我们可以理解为庄之蝶顺势的将唐宛儿的内裤脱下来,也许是挂在腿上,也许是完全脱下,又或者是后来再脱掉,要不然到了行好事时却没有脱内裤,这就不合理了。另外还有个很重要的细节,就是庄之蝶自己的衣服脱没脱还不太清楚,反正数百下后并没有描述已经全身裸体,如果说事后庄之蝶又开始穿衣服,那我们暂时还完全不知道是怎么脱的。因为文章的前段并没有足够的文字来说明,所以,这些谜题应该都在下一段的数百字删节中去寻找了。
  剖析二:文章中写到庄之蝶站在床沿上举起唐宛儿的双腿行起好事时就开始有数百字的删节了,直到庄之蝶数百下没有早泄才有继续描写,中间的过程并不清楚庄之蝶都干了些什么,是直接开始做爱还是掺杂了前戏?衣服是怎么脱的?是只脱了裤子就干还是慢慢的全身脱光呢?是不是给唐宛儿进行了口交等等。这一切都不是很明朗,不过大家可以想象在周敏离家的这点时间里,庄之蝶不可能做这些浪费时间的事,那么两人就应该是在怕周敏回来的情况下进行的匆忙而刺激的偷情式做爱。所以删除的文章内容应该可以理解为描写了庄之蝶逐步的脱去了双方的衣物,同时细致的描述了庄之蝶一边和唐宛儿做爱一边欣赏唐宛儿的身体以及两人的生理和心理状态。
  剖析三:庄之蝶到底用了几种性交的姿势呢?其实原作中写到了庄之蝶数百下没有早泄的时候,文章就只先叙述了唐宛儿在做爱时的一些生理反应作为铺垫,诸如“满脸润红,乌发纷乱”之类的女性性高潮的描写。然后便出现了唐宛儿主动给庄之蝶变换了姿势的情景,还是那种后入式的。从唐宛儿说的“我给你变个姿势吧”言语中,我们轻易可以看出,从一开始庄之蝶和唐宛儿就应该只用了一种姿势在做爱,即唐宛儿躺在床边,由庄之蝶站在床沿前的传教士姿势进行做爱。而接下来的片段中又出现了庄之蝶看唐宛儿爬在床沿对着自己撅起屁股时的情景,恰与前面提到的删节中描写了唐宛儿的身体特征形成了暗合。但是作者却并没有明确阐述出唐宛儿生殖器的具体描写,只是写到了庄之蝶看见唐宛儿的屁股左侧有一颗蓝色小痣,在这里我们可以理解为可能是之前的段落中已经出现庄之蝶看到唐宛儿的性器官描写了,而此段也是唐宛儿生殖器的另一种姿态描写。不过作者也没有说明这个屁股左侧的具体部位究竟是在哪个确切位置,因为庄之蝶此时是站着向下面对着唐宛儿的身后,是无法完全的看到女体及生殖器全貌的,所以估计那颗蓝痣位置是靠近左屁股向下接近阴唇的位置,这就很合理了。接下来的情节就是唐宛儿歇下来,将鞋子和丝袜全都脱下来,并站在床脚前变换了姿势,从这儿开始文章便又出现了数百字的删节,一直到庄之蝶看见唐宛儿如虫般跌动后惊叫起来,中间也没有写出两人如何的发展,只是在最后写到了唐宛儿窝在那里。那么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两人在这段时间里最少是换了一种姿势的,就是唐宛儿爬上床后继续和庄之蝶做爱,从后面描述唐宛儿窝着的描写来看应该还是后入式的姿势,那就应该是庄之蝶在后边干唐宛儿的时候,唐宛儿极有可能支撑不住,最后被庄之蝶拥倒在床上或者自己卧倒在床上。这段文章描写的唐宛儿窝在那里,也许并不是说明唐宛儿跪在床上,甚至有可能唐宛儿就一直那么站在床边。但后面的文章交代的非常不明确,唐宛儿到底在床上还是床下呢?我认为比较有可能的还是唐宛儿一直在床上,毕竟唐宛儿如虫般跌动要如何的跌动?在床下岂不要摔倒了?自此我们可以有了一个大概的图像,就是庄之蝶第一次偷情的刺激体验,让此时的他特别的亢奋,也可能在和唐宛儿的做爱中并没有出现读者们想象的那些种花样繁多的姿势,但也许会有很多前戏,比如会出现用手去刺激唐宛儿的生殖器之类的,不过也有可能会发生短暂的口交行为,虽然可能性不大。尤其是之前的剧情中有庄之蝶将唐宛儿的丝袜脱到了膝盖弯,还有保留了高跟鞋之类的情节,为下面的高潮段落铺下更多的细节,毕竟文章后面描写了唐宛儿回想着庄之蝶带给她的性震撼,尤其那繁多的花样及手段,我们完全可以看成是庄之蝶对唐宛儿身体爱抚刺激的手法。因为当时的庄之蝶应该并没有其他的杂乱想法,尤其是唐宛儿已经让他完全的迷失了自己,满脑子都是肉欲,所以要不然也不会出现数百下都没有早泄了的超神勇状态了。那么我们所面对的未知情节便越发清晰起来,大致文章的流程就是:庄之蝶剥光了唐宛儿的衣服时那段时间,自己的衣服也许是唐宛儿脱的或者自己脱的甚至是先干起来再慢慢脱的,这个都可以有理由铺垫下去,然后就是庄之蝶站在床沿前高举着唐宛儿的双腿,这时的庄之蝶就应该是欣赏唐宛儿的生殖器以及内心感慨了,或许没有什么口交什么的动作,但是恋足的情节极可能会出现,毕竟前面有过庄之蝶对唐宛儿双脚爱恋的情景,尤其当时情形特别的紧张,两人也基本不可能有多余的时间来做口交之类的事情,而再接下来,就是很自然的发展了,庄之蝶的阴茎应该在前面被文章铺垫着早已经勃起,马上就要插入阴道了,而此时唐宛儿一些生理反应也应该会有描述,甚至会有一些语言和动作交流,再加上两人的一些生理反应描写以及庄之蝶感应大都应该来自唐宛儿体内的描写,那么原文中的删节379字是完全可以容纳这些内容的。等到唐宛儿开始性起发浪,竟然忘乎所以的做出了让庄之蝶想不到的事情,那就是沾着动着的大呼小叫,很有可能是很放浪的那种,这使得庄之蝶一下子就受不了了,男人的原始欲望完全爆发,性欲达到巅峰,心中杂念瞬间消失殆尽,其实这时的文章就是应该写到了精彩之极的地方,但很奇怪的是这一段并没有什么具体详细的描述,作者只用了“竟数百下没有早泄”来一笔概括,固然文字精辟,却缺少了畅快淋漓的感觉,这一点是非常遗憾的。在这里我们可以想象一下抽插数百下是个什么概念?一般男女做爱时阴茎抽插的速度基本都在每分钟70~~90下,频率不算很快,但对那种很狂暴的性爱来说,抽插的速度能达到每分钟100~130下,这就是极快的了,但缺点是射精来得也很快。文章中的数百下概念很模糊,我们是不知道具体数字的,但是想象一下比较中庸的数字,也许是300~400下之间,庄之蝶和唐宛儿的这次做爱很明显是那种狂暴型的,速度很快,那么我们就得出结论,两人当时的做爱时间并不是很长,最多也就是5到10分钟以内,这也就基本上排除了之前提到的性爱前戏的可能。10来分钟的快速抽插足以使一个女人达到高潮了,但也很容易让一个男人射精了事,而这时我们的男主角成为超人的一刻来临了,因为偷情的刺激,庄之蝶并没有产生任何的早泄感,甚至仅仅只是由于大量运动而变得气喘而已,此时唐宛儿就如文章所描述那样,满脸润红,乌发纷乱,这正是性高潮的表现,可以想象到她几乎完全被庄之蝶所征服,竟开始有了些许主导的想法,她甚至主动提出来给庄之蝶换个姿势,那就是后入式,而且说完便立即下床来爬在床沿。一说到这个床沿,我们大部分读者便开始幻想那是个什么姿势呢?有一部分可能就是唐宛儿两腿站在地上,而上半身爬在床上,将屁股撅起来。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唐宛儿双腿跪在床沿边撅起屁股。两种设想都有可能,除却床的高度,庄之蝶都能站在后面插入阴茎的,只是一个方便抽插的问题,从姿势舒服的程度来看,前一种姿势可信度比较高,毕竟床的高度在文章中并没有交代,唐宛儿双腿立着和跪着的高度也完全不一样,而从性爱的角度来看,唐宛儿双腿立着的高度完全可以顺利的接受庄之蝶阴茎的插入。那么跪在床沿就有点不同了,床的高度就决定了一切,我们来做个假设,唐宛儿跪在床上,床的高度适中,庄之蝶也能顺利的插入,但是有个小小的问题,庄之蝶和所有的男性一样,性爱时的双腿会比唐宛儿的双腿的位置靠前,那么当靠近唐宛儿的屁股的时候,他的双腿就会碰触到床边,这样很容易会给抽插时带来一丝麻烦。但唐宛儿双腿立于床下就不同了,庄之蝶怎么动作都没问题。所以说,唐宛儿的这个姿势应该是下半身站在床边才是最合理的。
  剖析四:当唐宛儿换了个姿势的时候,庄之蝶并没有说话,他的气息甚至还没有平复,只是盯着唐宛儿的屁股不知在想什么,文章只是描写了唐宛儿的屁股左侧有一颗蓝色的痣,却并没有描述唐宛儿的生殖器状况,大概是因为前面应该已经有描述的原因,但是女性的生殖器状态在高潮前后是不一样的,这样的遗漏算是文章中的不足之处。让人值得注意的是,文章的中途又着重的说明了庄之蝶仍未早泄,那就是说他的阴茎仍然的翘挺着,这就给下面的情节做出了更多的铺垫。为了烘托出更刺激更香艳的画面来,唐宛儿在庄之蝶短短发愣的时间里也不闲着,歇下来将膝盖弯的丝袜和高跟鞋全都脱去,原本到此就开始出现删节213字了,但是我们可以想象得到,当庄之蝶看着赤身裸体的唐宛儿,必然会是血脉喷张,他也许会蹲下来亲舔唐宛儿的下身,但这个可能性很小,倒是抚摸唐宛儿的屁股的可能性会很大,也有一部分可能出现描写这个姿势的男女生殖器其状态。庄之蝶此时相当的亢奋,他应该会直接扶住唐宛儿的屁股然后将阴茎插进去,在这期间我们不知道庄之蝶又干了多久,但可以想象得到的是,庄之蝶的性能力在此时此刻已经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境界和忍耐力,他或许可以仍旧再来个数百下而没有早泄射精,我们或许不能再称呼庄之蝶的状态为早泄了,现在他已经脱离了早泄的毛病,说起来成为超级猛男也不为过,但这时的唐宛儿却肯定会受不了庄之蝶的冲击,在庄之蝶前后这两次的数百下冲击后,唐宛儿的性高潮频频迭起,生理和心理状态都发生了极大地变化,这就出现了后面交代的庄之蝶醉眼看向唐宛儿时,却见唐宛儿如虫儿般跌动,从而大吃一惊,当时的唐宛儿就应该是因为极度的性高潮而出现了身体痉挛,但因为这时的文章中并没有说明庄之蝶何时开始射精和到底是内射还是体外射精,不过从其后出现了一段50字的删节我们可以大概看得出,庄之蝶在这前后的删节段落中都有可能出现射精的镜头,而发生射精的时段最大的概率应该就是庄之蝶醉眼看唐宛儿时的那段期间,因为只有庄之蝶射精后产生了魂外飞天的感觉才会出现醉眼看人的状况,更要说明的是庄之蝶因为要畅快射精而需要加快抽插阴茎的频率,那唐宛儿就会因为庄之蝶射精前的快速抽插而产生更强烈的性快感,这样的冲击力很容易造成唐宛儿产生短暂的性眩晕,才会出现文中所描述的:“眼睛翻白,嘴唇抽搐,如虫儿般跌动”等的反应描写来,何况后面短短的50个字的删节既要叙述庄之蝶射精后的种种生理和心理反应和阴茎退出唐宛儿身体而精液流出来的情景,又要为性行为后的画面做铺垫,这样就会根本不够写,所以庄之蝶在醉眼看唐宛儿的那一刻就是其射精的那段时间,而以后的情节中曾经简要描述了庄之蝶和唐宛儿做爱从不带套只吃避孕药发生失误而导致唐宛儿怀孕来看,每次做爱时,庄之蝶最后都是射在唐宛儿体内的,不但这次是,以后都是。总的来说,庄之蝶在前后两次的性交姿势中,不下两次数百下的抽插次数,两人的整个性爱时间也绝对不会超过15分钟,这对于周敏出门这段时间的空余完全是合乎情理的。
  剖析五:庄之蝶第一次偷情为什么是如此的完美?诚然唐宛儿美艳风骚,可男人的精力是无法用女人的美貌来衡量的。庄之蝶,这个在家里和妻子做爱都早泄的男人,为什么会和唐宛儿做爱就这么神勇?事实上牛月清也是很漂亮的,如此我们不排除偷情的刺激因素,但是我们忽视了文章中的某些片段:生过孩子的女人和没生过孩子的女人是不一样的感觉的!生过孩子的女人的阴道因为生产而造成些许松弛,对阴茎的刺激相对于没生产过的阴道的刺激是相当明显的。牛月清作为庄之蝶的妻子,并没有生产过子嗣,所以阴道固然有一定紧缩,庄之蝶在婚后对牛月清的性平淡加上自身的原因,次次房事都是以早泄结束。而唐宛儿是生养过孩子的,阴道因为生产而有一定的松弛,所以对庄之蝶的阴茎的刺激感绝对要小于牛月清的,从而庄之蝶阴茎在唐宛儿阴道中并无太大的压力感,所以庄之蝶无论怎么抽插都不会引起早泄,再加上当时偷情成功的刺激气氛,就造成了庄之蝶神勇发威的错觉,固然以上种种因素都证明了庄之蝶的神勇原因,但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我们不要忘记了:那就是庄之蝶的阴茎,尺寸真的很粗大!在一定程度上的确有视觉的冲击,另一方面也能对阴道的加强刺激,唐宛儿也就是因为这样被庄之蝶彻底征服的,导致其死心塌地的跟定了庄之蝶。后来的几个女人大多相似,如阿灿等,都是生产过孩子的,这就是庄之蝶为什么也就同样的神勇的原因。当然,柳月并非处女,但是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她的体质是庄之蝶偶尔神勇的因素之一,可以略过不谈。
  由此得出结论,唐宛儿在这一次完全被庄之蝶的性能力所折服,再加上她看中的庄之蝶的身份,更让唐宛儿对庄之蝶产生了死心塌地的依赖感。
  从两人之后的频频偷情中就不难看出,唐宛儿和庄之蝶基本上是为了各自地目的走到一起并不是偶然,而是必然的。庄之蝶迷恋着唐宛儿的容貌肉体和其撩人的风情,而唐宛儿则看中了庄之蝶作家的影响力以及妄想着有一天能对作家妻子这个位置能取而代之,提高自己的身份。

  P.S:网上进来流传着所谓海外版完整版的废都,其内容看过后让我不敢恭维,先不说其文笔如何,就从庄之蝶和唐宛儿第一次偷情来讲,两人在如此紧张的情况下完成性交,哪有时间去花田月下呢?什么前戏什么深刻想法一股脑全都写来了,这完全是不合乎情理的。那周敏虽说替庄之蝶请客,可那需要用多久?几乎是随时随地就能回来,哪里能让你在那里慢慢的折腾?所以说,海外不海外,全在笑谈间。

  【全书完】

 
TOP Posted: 03-20 21:58 #34樓 引用 | 點評
兰风


級別:精靈王 ( 12 )
發帖:13515
威望:1416 點
金錢:3613 USD
貢獻:300 點
註冊:2011-06-06

居然能在这看见贾平凹的《废都》!这是好呢?还是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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